滦平县住建局、民政局关于对2017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02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滦平县住房保障信息专栏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k01376371/2017-00439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我县继续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截止到2017年6月20日,共受理申请22户。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6月20日,住建局、民政局、滦平镇政府、中兴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以上22户家庭进行了核查,初步认定有21户基本符合保障条件。根据住房保障的相关规定,对这21户家庭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15日。在此期间广大市民如发现所公示的家庭中收入状况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可以向民政局进行举报;居住条件、户口条件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可以向住建局进行举报。
收入条件: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5105元以下。
居住条件:无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且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
户口条件:滦平县滦平镇常住城镇户口。
举报电话:民政局 8583847
住建局 8580332
滦平县民政局 滦平县住建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