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核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3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滦平县住房保障信息专栏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k01376371/2017-00437
中兴路街道办事处、滦平镇:
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决定从2017年5月23日开始对2016年下半年及截至目前申请的住房租赁补贴进行审核,望所属辖区尽快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并组卷,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住建局住房保障股,逾期申请的放入下一批进行审核。
准入条件:居住条件和户口条件仍执行2016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政策,收入条件按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以下执行,即25105元人民币以下。
提交材料:按2016年度受理申请所提交的材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