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核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3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滦平县住房保障信息专栏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k01376371/2017-00437

 

中兴路街道办事处、滦平镇:

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决定从2017523日开始对2016年下半年及截至目前申请的住房租赁补贴进行审核,望所属辖区尽快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并组卷,于2017620日前报住建局住房保障股,逾期申请的放入下一批进行审核。

准入条件:居住条件和户口条件仍执行2016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政策,收入条件按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以下执行,即25105元人民币以下。

提交材料:2016年度受理申请所提交的材料不变。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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