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发布时间: 2020-07-26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环保督察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596867574299

序号受理
编号
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受理方式污染类型热点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理结果问责情况备注
1CL0679红旗镇大沟村水泉沟水库,建筑垃圾、尾砂、淤泥等填进水库东部.滦平县来电固废垃圾乱堆乱放该问题是重复举报案件,反映的为红旗镇大沟村内一水塘,前几批次群众举报该水塘内丢弃垃圾、污染水源问题,红旗镇对水塘内垃圾进行清理,配备垃圾桶设立禁止倒垃圾警示牌,在水塘周边设置防护网,对附近居民水质取样检测,正在检测中。经研究,为了彻底解决群众向水塘内乱丢垃圾污染环境等问题,大沟村已经联系到了第三方愿意转包此水塘并同意对水塘进行填埋造地。
目前已经将塘内大部分水抽出。按照施工设计,底层需使用砂石块进行填充(此为大沟村广场清理出的砖块及水泥块),第二层用矿上的尾矿砂进行填充,第三层表层覆盖黄土。砖块、水泥块及尾矿砂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在填平水塘的同时,使用钩机等设备对水塘底部垃圾进行清理。
目前该水塘正在用尾矿砂进行有序回填工作;居民水质正在检测中。整改中
2CL0688红旗镇大沟村七组,张桂生、赵福养羊,污粪乱排。滦平县来电其他畜禽养殖红旗镇大沟村七组赵福养共养羊150只,张桂生养殖200只,两个养殖户均为小规模养殖。两个养殖户在村中自家院内圈养,未发现粪污随意堆放现象。经县农业农村局和红旗镇政府核实,道路上有零散粪便,该两个养殖户有时候会将羊赶出去饮水,在饮水途中将粪便遗留在道路上。一是红旗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对两个养殖户讲解了禁止放牧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杜绝放牧行为,对羊进行圈养;二是要求张桂生、赵福将道路上零散粪便予以清理,二人已经清扫完毕;三是向两个养殖户宣传粪污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其环保意识,加强日常消毒、灭蝇、除臭工作,降低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影响。已完成
3CL0701滦平县虎什哈镇金台子村刨店沟小组的垃圾池影响环境,已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滦平县来电固废垃圾乱堆乱放虎什哈镇金台子村刨甸沟有10户居民,村庄旁有1处垃圾池,附近居民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此处,出现部分垃圾堆积现象。一是县住建局会同虎什哈镇政府责成农村环卫托管企业立即对该处垃圾池进行全面清理,并将街道清扫干净。
二是配备240L生活垃圾投放桶2个,定期对该处垃圾投放点进行清理、转运,确保不出现垃圾堆积、外溢现象。
已完成
4CL0705滦平县付营子镇凡西营村国道附近(双滦区与滦平县交界处)路边有大量牛粪,污染环境。滦平县来电固废垃圾乱堆乱放滦平县付营子镇凡西营国道附近有一个牛粪的粪堆,距离公路20米左右,为村民姜金国在周边养殖场收集牛粪,在此处发酵完毕后,运给附近蔬菜种植户使用,粪便堆放产生异味,污染周边环境。县农业农村局对姜金国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姜金国全立即对露天堆放的粪便清理干净,恢复地貌,场地清理后做好消毒、灭蝇、除臭工作,禁止再将粪便露天堆放,并向其传达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其环保意识。已完成
5CD0600滦平县马营子乡高营子村花鱼沟,有两户村民在村中养牛,污染饮用水和空气。滦平县短信畜禽养殖滦平县马营子乡高营子村花鱼沟两个养殖户分别是耿守江、耿守全,都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耿守江于2019年购买肉牛进行饲养,繁殖后存栏达到11头,现场检查发现在牛舍运动场外有粪便露天堆放;耿守全于2016年开始饲养肉牛,现存栏11头,长期寄养在别处,现场检查发现距离牛舍100米处玉米地边有粪便露天堆放,产生异味。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对耿守江和耿守全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耿守江和耿守全立即将露天堆放的粪便清理干净,场地清理后做好消毒、灭蝇、除臭工作,减少气味挥发,两个养殖户于2020年7月24日已完成整改;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向两个养殖户宣传粪污环保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其环保意识,要求两个养殖户加强日常消毒、灭蝇、除臭,注意环境卫生,降低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已完成
6CD0601滦平县大屯乡兴洲加油站对面,丁连齐无任何环保手续、土地使用手续,生产市政砖8年多。
滦平县短信其他其他该问题为第六批CD0320重复举报案件,经核查,所反映企业名为旺达水泥制品厂,法定代表人丁连祺,主要产品为水泥砖,于2007年建厂,具有滦平县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该项目建设的审查意见(附后)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滦发改投备字〔2007〕24),2008年经滦平县环境保护局“滦环评〔2008〕S042号”批复,至今未验收,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该企业在2018年因有环评审批手续但未验收被列为“散乱污”改造提升企业,要求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善相关部门手续,大屯镇一直持续盯办该企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对全厂棚化、喷淋、封闭、收尘等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在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过程中,生产设备未移除,截止2018年10月31日,该企业未办理完成相关部门手续;2018年大屯镇国土资源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该企业未经批准在滦平县大屯镇兴洲村戏台下占用集体土地6882平方米建厂的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因该企业部分已建成的棚化区进行了拆除,且该厂建成后,在该厂附近批了几处农宅,导致该厂至今无法通过验收。
    7月16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大屯镇政府对该企业下达《现场监督检查表》和《限期整改通知书》以来,该企业立即落实整改举措,进行“两断三清”。
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两断三清”。已完成
7CD0617承德市滦平县安纯沟门乡上瓦房村王玉杰、张庆德建盖的养猪场污染严重,粪池未作防渗处理,污染水源。滦平县短信畜禽养殖安纯沟门乡上瓦房村王玉杰养猪场于2011年建设,现存栏生猪1200头,其中母猪150头,营业执照、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照齐全。2016年财政资金项目为其建设废液收集池、粪便收集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一直在使用中。2019年3月29日县农业农村局曾接到该养殖场信访举报,经现场核实,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新建、修建粪污收集池,保证粪污不外流。由于该厂区水位高,猪场外泛浆,要求其设立排水沟,做到雨污分流”,王玉杰于2019年4月份新建了150立方米的防雨防渗的粪便收集池,投入使用后定期对粪便进行清理。
此次接到信访举报后,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王玉杰养猪场污水和粪便外排,但是通往粪便收集池的通道旁边有零星散落的粪便。
被举报人“张庆德”名为张青德,于2020年春季新建猪舍,5月份购买4头母猪进行养殖,现存栏仔猪30头,圈舍内建有防渗漏的废液收集池,现场检查发现圈舍外有粪便堆放,有少量冲圈污水流出到棚舍西侧的小污水坑内。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对王玉杰、张青德两户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王玉杰将通往粪便收集池通道旁散落的粪便清理干净,要求张青德将圈舍外堆放的粪便清理干净,棚舍西侧的污水坑清理,填平,将清理后的场地进行消毒、灭蝇。王玉杰、张青德已于2020年7月24日整改到位;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向两个养殖场(户)的负责人宣传粪污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其环保意识,要求其加强日常消毒、灭蝇、除臭等工作,降低异味的产生,注意环境卫生,避免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造成影响。已完成
8CD0622滦平县如意家园社区,每天晚上路边有露天烧烤,产生大量浓烟,污染空气。滦平县短信大气其他如意家园门前共有两家烧烤经营户,其中如意家园小区东府农庄饭店为招揽生意,私自将烧烤架搬到路边,未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在烧烤过程中产生烟雾。另一家为流动地摊经营烧烤,无油烟净化设备,产生烟雾。滦平镇政府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责令东府农庄立即将烧烤架移动至室内,在烧烤过程中,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严防烟雾外溢;责令流动摊位立即停止经营,不准在此地流动经营烧烤。并安排社区干部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商户规范经营。已完成
9CD0623滦平县虎什哈镇西红旗村没有垃圾桶,村内只有一个大垃圾池,因清理不及时,夏天苍蝇较多,臭气熏天。滦平县短信大气垃圾乱堆乱放于2020年2月前已经为虎什哈镇西红旗村各街道配置生活垃圾投放桶,后因清运不便,经西红旗村村民代表会同意后,将该村街道所有垃圾桶撤掉,并与农村环卫托管企业达成协议,改用收集车辆定期进村收垃圾并转运至垃圾池进行临时存放,每日由托管企业使用密闭垃圾清运车将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目前该村保洁效果较好。一是县住建局和虎什哈镇政府立即责成农村环卫托管企业对该处垃圾池进行清理,并在此处配备吊装式密闭垃圾箱1个,确保垃圾不出现露天堆放现象。二是县住建局和虎什哈镇政府要求农村环卫托管企业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该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对该垃圾池喷洒消杀和除臭药剂,降低异味,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已完成
10CD0625滦平县大屯乡路南营村,村内有多户村民养猪,猪圈距离居民区较近,气味难闻,有村民直接将污水排放至河套内,污染水源。大量养殖户猪圈未做防渗处理,污水渗透地下,污染地下水。滦平县短信大气畜禽养殖大屯镇路南营村共有4个零散养猪户,分别是大窝铺自然村的封朝和、西庙自然村的刘久奎、刘久树和北沟门自然村的李桂霞,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封朝和存栏60头,距离河套600米,猪舍地面水泥硬化,有储粪场和防渗污水池;刘久奎存栏6头、刘久树存栏3头,猪舍距离自然村400米;李桂霞饲养母猪1头,猪舍在公路边。现场检查时,未发现4个散养户存在粪污外排现象,猪粪都用于自家农田施肥,由于行业特性,会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大屯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向封朝和等4个养猪户宣传解释粪污处理的重要性,要求其增强环保意识,对场地进行消毒、灭蝇、除臭,降低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已完成
11CX0016滦平县红旗镇河东半砬子自然村三组有三十亩机动地,被广福矿业强行开挖。滦平县信件其他其他信访案件所反映的地点位于滦平县红旗镇河东村半砬子自然村,该地块在承德新源矿业有限公司红旗镇东沟铁矿(广福矿业为承德新源矿业有限公司下属选厂)的采矿证范围内,承德新源矿业有限公司与河东村(半砬子自然村)于2010年10月20日签订了用地协议书,协议条款中明确“承德新源矿业有限公司由于生产需要征用河东村半砬子自然村土地大小荒沟岔十二条计300亩,征用荒山、荒沟四至范围为东至东沟村沟堂交界处、西至小梁东西第一条荒沟、南至新瑞运矿道、北至戏子沟主沟沟门”,合同自2010年10月20日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承德新源矿业有限公司闭矿为止,并将占地补偿款175万元支付给了半砬子自然村。
2019年至2020年期间,新源矿业在三十亩地处进行采矿作业时与村民产生纠纷,村民提出该三十亩地为村集体耕地不属于荒山,所以不在荒山占地协议范围内。针对所反映的问题,经红旗镇核对半砬子自然村土地台账,没有在土地台账内发现该三十亩地的登记信息,半砬子自然村也无法提供该三十亩地为耕地的相关证明。2020年7月7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对该地块地类进行核实,该三十亩地总面积为1.9565公顷,其中只包含0.2347公顷耕地及田坎地,其他地块不属于耕地。
红旗镇政府已责令该矿业公司对破坏的0.2347公顷耕地及田坎进行恢复,达到耕种标准。涉及土地补偿问题建议企业与村直接进行协商,或经法律途径解决。已完成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