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发布时间: 2020-07-28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环保督察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596867738093

序号受理
编号
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受理方式污染类型热点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理结果问责情况备注
1CL0741滦平县五道岭孟台子街西,付喜发养殖的猪圈,猪粪随意倾倒,产生的气味影响居住环境。滦平县来电大气其他滦平县张百湾镇五道岭村孟台子街西养猪户付喜发生猪存栏200头,建有粪便收集池和污水收集池,并有专用车辆运送粪污,能够及时清理粪污;污水沟裸露,没有苫盖,产生的气味影响居住环境。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张百湾镇政府对付喜发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付喜发立即将污水沟苫盖,对污水沟内粪水做到日清,做好消毒、灭蝇工作。付喜发已于2020年7月26日立行立改。二是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张百湾镇政府向其宣传粪污环保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其环保意识,责令其粪便污水禁止外排,加强日常消毒、灭蝇、除臭,注意环境卫生,降低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已完成
2CL0743滦平县付营子镇温家台村3组西门大北沟门渣场,中铁十二局修路时产生的废渣在此堆放,已进行苫盖,但村书记私自将废渣运走铺路,现废渣裸露,有扬尘情况。滦平县来电大气扬尘信访人举报的滦平县付营子镇温家台村3组西门大北沟门渣场,是原中铁十二局在修建张唐铁路时的弃渣场。该弃渣场占用时,中铁十二局与郭旭(村书记的父亲)、王金荣签订了占地协议,并一次性给予了补偿款,弃渣场占地到期后由郭旭和王金荣自行复垦。目前该弃渣场已覆土恢复耕地,部分已复垦,未复垦的部分现在长满杂草,未发现废渣裸露扬尘现象。
已完成
3CL0746滦平县安纯沟门乡安纯沟门村9组村民曹树田和张连国,将养猪场的猪粪堆放在路边,用沙土掩盖。滦平县来电大气畜禽养殖曹树田与张连国将发酵好的粪便用沙土掩盖存放在路边的地里,由于下雨部分沙土被冲下,露出少许粪便,稍有异味。县农业农村局和安纯沟门乡政府责令二人立即将粪便清理完毕,将清理完的地方用土掩埋并消毒处理,于28日曹树田与张连国已完成整改。于28日曹树田与张连国已完成整改。加大对曹树田与张连国的监管力度,要求其禁止乱堆乱放粪便,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
4CL0752滦平县滦平镇王家沟村刘向东羊汤馆,晚上露天烧烤,有烟并产生异味,门前有垃圾堆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滦平县来电大气其他王家沟村刘向东羊汤馆在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期间,购买了环保油烟净化车进行使用,有时因风向问题,有少量烟雾外溢,但近期一直未经营烧烤。门前正在进行管道施工,开挖路面,店外堆放了部分废旧纸箱和废旧杂物,未及时清理。滦平镇政府责令刘向东羊汤馆立即落实整改举措,一是将门前杂物立即清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及时处理开挖路面,保持店外干净整洁;二是在经营烧烤过程中,商户要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严防烟雾外溢。三是滦平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商户规范经营。已完成
5CL0756滦平县张百湾镇偏道子村北马圈子小组,有许多养猪场产生异味,而且把粪便排在水里,污染水源。滦平县来电其他其他滦平县张百湾镇偏道子村北马圈子小组有4个养猪户,徐民存栏90头,徐和存栏50头,徐立峰存栏259头,王树林存栏280头。
现场检查发现徐民猪场建有2栋猪舍,猪舍外粪便露天堆放,产生异味;王树林猪场建有4栋猪舍,建于山坡上,存栏母猪20头,育肥猪260头,污水沿山势排入山沟,粪便露天堆放在山沟内,有少量污水流入灌溉稻田的大沟内。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张百湾镇政府对徐民、王树林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徐民、王树林立即对露天堆放的粪便、污水清理干净,场地清理后做好消毒、灭蝇、除臭工作,减少气味挥发。禁止将粪便、污水乱排乱放。徐民已于2020年7月26日完成整改,王树林正在整改中。二是向4个养猪户宣传粪污环保处理工作重要性,增强其环保意识,要求其在养殖过程中加强日常消毒、灭蝇、除臭,注意环境卫生,降低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7月29日
6CX0021滦平县两间房乡两间房村土城张瑞锋,在土城大溪沟一个关闭的铁选矿上非法盖建厂房,占地面积60亩。滦平县信件其他其他信访人举报的厂房为滦平县天蓝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又名承德云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淑清,信访人反映张瑞锋(实为张瑞丰),系该公司委托代理人。
滦平县天蓝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2日,其前身为滦平县旭鑫源铁选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滦平县两间房乡两间房村土城自然村大西沟,滦平县旭鑫源铁选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新建土城铁选厂取得滦平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滦政占函〔2006〕54号),批准使用面积为6.21亩。2007年3月19日,滦平县旭鑫源铁选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河北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冀林许地字〔2007〕101号),批准用地面积为1.255公顷。
    (1)土地方面:
2014年10月,滦平县天蓝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滦平县两间房乡两间房村土城大西沟1336平方米土地建彩钢房(国有其他草地1129平方米、国有林地207平方米)。2016年3月28日,滦平县国土资源局对其非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滦国土资罚字〔2016〕33号);国有其他草地1129平方米已由承德市森林公安局滦平县直属分局行政处罚,207平方米林地上的建筑物已移交滦平县财政局。
2017年9月,两间房乡政府发现滦平县天蓝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滦平县两间房乡两间房村土城大西沟1097平方米土地建彩钢房和水泥硬化地面。我县结合“双违”行动,对其非法占用的1097平方米地进行彻底拆除。
2019年4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滦平县天蓝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的彩钢房和水泥硬化地面超出建设用地批复面积(滦政占函〔2006〕54号),存在违法占地行为。2019年4月19日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9年7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滦平县天蓝源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内容。
(2)环保方面:
    2018年6月6日,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省[2018]107号信访转办文件,反映滦平县两间房乡两间房村多个小企业污染问题,经核查发现,承德云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6月14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滦环责改字〔2018〕C010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2018年8月24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滦环罚字〔2018〕WPXJ026号),罚款人民币6万元,2018年7月15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再次现场核查时企业已停止建设。针对此次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企业厂区内共有5座车间,并无新建车间。厂区北侧车间、厂区东侧临近原铁矿尾矿库车间、东侧小车间,均无生产设备;两栋喷塑车间设备与处罚时一致,车间内无生产原料和生产成品。
由两间房乡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已完成
7CD0671滦平县大屯镇路南营西庙自然村菜家沟开矿,毁林上千亩,破坏森林植被。(王志学15831432956)滦平县短信其他其他7月27日,滦平县大屯镇路南营村民委员会配合丰宁县对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核查,路南营村干部向丰宁县确认该信访地点在丰宁县行政管辖范围内。
7月28日,大屯镇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屯镇路南营村委会人员及信访举报人王志学共同到现场进行核实。信访人对所反映的滦平县大屯镇路南营西庙自然村蔡家沟非法开采地点进行现场指认,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现场比对影像图,信访人所反映的非法采矿位置不在滦平县行政管辖范围内,该非法开采地点的行政管辖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波罗诺镇行政区划内。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