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发布时间: 2020-07-30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环保督察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596867859310

序号受理
编号
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受理方式污染类型热点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理结果问责情况备注
1CL0769滦平县安纯沟门乡安纯沟门村2组万志才、张连国和曹树田在村中养猪,猪粪堆放在路边,产生强烈臭味。滦平县来电大气畜禽养殖安纯沟门乡安纯沟门村9组村民曹树田和张连国在邻近乡村公路两边建猪舍养猪,万志才在自家房院前面养猪,三户均属于小规模养殖户。7月25交办的CL0746号问题反映“曹树田和张连国在路边堆粪猪问题”,曹树田和张连国于7月28日已将粪便清理完,并将堆放地点用土掩埋并消毒处理。未发现养殖户万志才在路边存放猪粪,在其院子里发现露天存放的猪粪,已经责令其立即清理。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和安纯沟门乡政府责令养猪户曹树田、张连国、万志才对堆放的粪污立即进行了清理,将清理后的场地进行消毒、灭蝇。二是向养殖户解释粪污环保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其环保意识,要求养殖户加强日常消毒、灭蝇、除臭等工作,注意环境卫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完成
2CL0772滦平县付营子镇邢家沟门村拆迁后,遗留很多建筑垃圾。滦平县来电固废垃圾乱堆乱放付营子镇邢家沟门村为扶贫易地搬迁村,该村享受易地搬迁政策的农户已搬入邢家沟门村集中安置区。按照国家政策,享受易地搬迁政策农户,原居住房屋进行拆除并进行复垦复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施工队,对邢家沟门村搬迁住房进行拆除与复垦。目前,该村拆旧工作已全部完成,施工队正在进行垃圾清运和复垦复绿工作。责令县发展和改革局、付营子镇政府加大督导力度,督促施工队妥善处置遗留的建筑垃圾,加快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建设,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处理以及拆旧后的复垦复绿工作。10月31日
3CL0779滦平县红旗镇大沟村,廉凤祥砍伐河边15亩林地,2016年开始挖沙,已形成大坑。滦平县来电其他其他信访案件所反映的地块位于滦平县红旗镇大沟村,该地块地类为林地,面积约4.1亩,不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内,现场有历史采挖迹象,未见伐根,没有形成大坑,已恢复自然植被。
已完成
4CL0781滦平县付营子镇靳家沟门村杨坡6组为旅游区,杨宝利的养猪场建设2个猪棚,猪粪直接堆放在门前,异味较大。滦平县来电大气畜禽养殖杨宝利猪场位于付营子镇靳家沟门村阳坡,不属于旅游区,该养猪场现存栏生猪180头,有3栋猪舍,距离最近农户20米左右,距离公路20米左右,猪场内有用水泥自建的污水收集池,未加盖,污水收集池满后用泵抽到坎下大土坑中或猪舍旁边的玉米地中,异味较大;在距离该猪场50米左右的公路旁边有2个堆粪,是杨宝利留给农户施肥用,异味较大。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付营子镇政府对杨宝利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养猪户杨宝利2日内将公路旁边的2堆猪粪清理干净,污水收集池加盖,污水收集满后用车拉走,不得随意外排。二是向其解释了粪污环保处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其加强日常消毒、灭蝇、除臭工作,降低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杨宝利已按要求于2020年7月29日完成整改。已完成
5CD0689滦平县巴克什营镇东湾村垃圾随处可见,没人清理,臭气熏天。滦平县短信固废垃圾乱堆乱放巴克什营村东湾自然村群众生活区,由第三方环卫公司(博旭环卫公司)负责日常保洁,该区域内不存在垃圾随处可见现象,村内街道整洁,聚集点都设有垃圾桶,博旭环卫公司对当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日常清理。信访案件中所反映的地点应为碧桂园项目在东湾自然村已收储的土地,由碧桂园项目负责监管,在该地外环道路外侧空地上存在个人私自倾倒垃圾现象。巴克什营镇政府和县住建局工已责成碧桂园项目负责人立即对外环道路外侧空地内个人私自倾倒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碧桂园项目在清理完成后加强监管,严防类似现象再次发生。8月6日
6CD0691滦平县红旗砖厂每天夜里到第二天早晨冒黑烟,异味较大。滦平县短信大气其他该问题与CL0658重复举报。信访人举报的为滦平县顺天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滦平县红旗镇大沟村,该企业为制砖企业,采用脱硫工艺,脱硫塔设有双碱法湿式脱硫除尘设施。该公司《年产5000万块尾矿砂烧结多空砖空心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2月4日经滦平县环保分局审批,2018年12月企业组织自主验收,2019年2月19日通过县生态环境分局验收(滦环验〔2019〕11号),排污许可证号911308243480042137001V。2020年6月4日,该企业进行大气有组织排放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其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氟化物浓度最大值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
7月24日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红旗镇政府分别对该企业早晚生产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脱硫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问题。

已完成
7CD0693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偏桥村三组刘宗兴,在101线西湾处,占用国家耕地修建洗车厂,污水直排河道,流向密云水库。滦平县短信其他该问题为CL0612号重复举报案件。刘宗兴洗车店位于巴克什营镇偏桥村原收费站西侧,经比对2015年滦平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占地地类并非耕地。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方便车主加水,该洗车店主要给过往大车水箱加水(用于给大车轮胎冷却,防止爆胎和起火)和冲洗车体(防止车辆行驶中产生尘土,造成污染),该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130824MAOEMTB17G。
该洗车店对大型车辆使用水枪进行清洗行为,因没有及时到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备案,县交通运输局已经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给予5000元行政处罚,企业已按要求进行备案。
    该企业按要求建设两个洗车污水沉淀池,并加装防护,冲洗车辆后的废水经过两个沉淀池沉淀后,将清水抽取进行循环使用,原简易沉淀坑已覆土填埋,溢流口已封闭,不存在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已完成
8CD0699滦平县小营乡多家选磷车间,将每天选磷废水排入饮水源伊逊河内,对水源造成污染滦平县短信散乱污及偷排偷放小营乡共有选磷企业3家,分别为滦平县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宝通矿业有限公司、滦平县宝蓝中矿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均在生产中。现场核查未发现企业存在向伊逊河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各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均能保证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在厂区下游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池,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故造成的废水外排行为。
根据滦平县环境监控中心2020年6月11日检测取得的预警监测数据显示,伊逊河姜田营桥跨界断面的化学需氧量17mg/L、氨氮0.512mg/L、总磷0.04mg/L,三项监测数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小营乡政府加强对矿区内各矿山企业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管理、定期清理事故池,坚决杜绝偷排和“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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