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发布时间: 2020-08-01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环保督察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596867981617

序号受理
编号
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受理方式污染类型热点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理结果问责情况备注
1CL0809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巴克什营村有村民经常夜间在101国道旁边一条老路上倾倒尾矿沙,渣土未进行苫盖,扬尘严重。该村民夜间使用铲车将沙土转移至自家院内,噪音扰民。滦平县来电大气扬尘巴克什营镇101国道旁边存在堆砂现象,是由红旗铁矿运输车辆在夜间因超载过不去检查站,为躲避处罚而将超载的尾矿砂堆放到路边。在101国道旁边的老路上不存在堆砂现象,也没有村民倾倒尾矿砂和夜间使用铲车将沙土转移至自家院内行为。2017年8月,因国道101改建提升一级公路,原巴克什营联合治超站被占用,因此经省厅批准,巴克什营联合治超站报停,停止检测运行,该站停检不停工,开展路面巡查执法工作,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引至联合治超站,对其进行精检、卸载、处罚等执法程序。县交通局已督促该路段施工企业对路边尾矿沙进行了清理,并加强路警联合执法力度,加大日常治超工作巡查频率,对超限超载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已完成
2CL0815滦平县小营乡二道沟门村周边矿山较多,选矿少批多占,破坏山林。曾任乡长的董秀彦将东卧铺村的山场全部售卖,卖给天宝集团,对山体和山林进行了破坏,尾矿库放水,河道污染严重,且扬尘严重。滦平县来电大气扬尘(1)铁选企业尾矿库放水,河道污染严重,且扬尘严重问题:经核查,小营乡二道沟门村共有3家铁选企业,分别为承德天宝集团滦平铁泰矿业有限公司、滦平宝蓝中矿业有限公司和滦平县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时,三家企业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尾矿库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且三家企业均建设独立的事故池,确保发生故障时废水全部收集至事故池内,伟源公司外侧还建有一个大型应急事故池,供三家企业应急使用。三家企业生产车间全部进行了封闭,车间内建有除尘设施,成品入仓储存,厂区内料堆均进行了苫盖,厂区内运输道路已硬化并定时洒水降尘。未发现企业污水外排、河道污染严重、扬尘严重现象。
(2)天宝集团违规占地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承德天宝集团滦平铁泰矿业有限公司铁选厂占地审批情况进行核实,该公司审批土地面积23317平方米(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实际占地面积已经超出批准的用地面积,存在违法占地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承德天宝集团滦平铁泰矿业有限公司精粉池建于2017年,厂区道路建于2019年,占地总面积5222平方米,无用地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占地行为。其中精粉池占用地类为工矿仓储用地1191平方米,草地21平方米;厂区道路硬化占地面积4010平方米,其中耕地286平方米,田坎30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3474平方米,草地220平方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9月9日对承德天宝集团滦平铁泰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滦资规罚字[2019]100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于6月29日下达了(2020)冀0824行审5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3)破坏林地问题:小营乡二道沟门村范围内承德天宝集团滦平铁泰矿业有限公司等矿山企业共计批准占用林地149.9896公顷,现今在二道沟门村范围内,在《河北省滦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内林地面积2.987公顷,其余地块都不在林地保护规划范围内。
林地审批情况:1.滦平县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营乡高升铁选厂项目于2004年3月28日经河北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冀林地字〔2004〕29号),使用二道沟门村林地2.266公顷。
2.滦平县小营乡鑫鑫白云岩铁选厂项目于2005年1月27日经河北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冀林地审字〔2005〕10-2号),使用二道沟门村林地0.736公顷。
3.承德天宝集团滦平铁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流水沟尾矿库建设项目于2011年6月21日经河北省林业局行政许可批准同意(冀林业〔2011〕00200101号),占用二道沟门村、二道沟门村2组林地14.6695公顷;该企业60万吨铁选厂迁址改造(排土场)建设项目于2013年3月25日经河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批准同意(冀林业〔2013〕00200051号),占用二道沟门村林地8.4940公顷;该企业尾矿库扩容建设项目于2014年5月19日经河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批准同意(冀林批〔2014〕00200145号),占用二道沟门村林地24.8436公顷。
4.滦平县宝蓝中矿业有限公司选厂扩界建设项目于2013年3月22日经河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批准同意(冀林业〔2013〕00200058号),占用二道沟门村林地1.1584公顷;该企业对门沟尾矿库建设项目于2014年4月15日经河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批准同意(冀林批〔2014〕00200103号),占用二道沟门村林地7.5506公顷。
 5.滦平县广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道沟尾矿库建设项目于2011年6月21日经河北省林业局行政许可批准同意(冀林业〔2011〕00200100号),占用小营乡二道沟门村、二道沟门村1组林地9.0008公顷。
6.滦平县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草沟采区建设项目于2013年3月25日经河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批准同意(冀林业〔2013〕00200050号),占用二道沟门村林地8.8720公顷;该企业头道沟尾矿库建设项目于2014年4月15日经河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批准同意(冀林批〔2014〕00200116号),占用小营乡二道沟门村、二道沟门村1组林地18.8790公顷;该企业头道沟尾矿库扩容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于2015年7月24日经河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批准同意(冀林批〔2015〕00200153号),占用小营满族乡二道沟门村头道沟林地53.4008公顷。
7.滦平县民峰金矿于2005年7月27日经河北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冀林地字〔2005〕73号),使用小营乡二道沟门村林地0.1189公顷。
经核实,小营乡二道沟门村范围内矿山开采地块都不在林地保护规划范围内。东卧铺未处于林保规划范围内,未发生林场售卖行为。
对于承德天宝集团滦平铁泰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法院已于6月29日下达了(2020)冀0824行审5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整改中
3CL0816滦平县大屯乡乡政府对面的北京二商大红门屠宰场和滦平屠宰场,臭味熏天,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滦河水源地。滦平县来电大气其他信访所反映的两个屠宰场名称分别为承德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和滦平县兴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
承德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滦平县张百湾新兴产业示范区内,该公司2009年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年12月25日经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15日。该公司设有污水处理中心,全权委托给“滦平县蓝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行污水处理事宜,将污水处理至三级排放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滦平德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下一步处理。已安装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测定仪并联网,监测数据实时上传。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无明显异味,待宰车间存在异味,该公司在容易产生异味的生产环节加装了离地面15米的烟囱和除臭装置,并在代宰车间安装有除臭喷雾装置,全天候(每隔3分钟喷一次)自动喷洒除臭剂,厂区内无明显臭味,在污水处理站处可闻到臭味,通过该公司提供2020年5月23日委托承德卓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滦平县兴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屯镇岑沟村,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于2014年6月19日经滦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19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该公司生产时间为每天上午4点-5点,屠宰生猪约50头),外排污水与滦平县德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生产过程中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内,经过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厂区内无明显臭味,在污水处理站处可闻到臭味,2020年6月16日该公司委托河北旋盈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滦平县兴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保证污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并加强日常消毒除臭工作;责令承德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确保在线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稳定上传,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待宰车间除臭喷雾装置正常使用。已完成
4CD0721滦平县金沟屯镇金沟屯村吴彦江养鸡场距离村民住宅距离不足300米,鸡粪露天堆放,没有任何处理措施,严重影响环境。李东生养猪场距离住宅不足100米,猪粪随意排放,没有采取处理措施,污染环境。周建国牛场距居民区50米,粪便没有处理措施。
滦平县短信大气畜禽养殖金沟屯镇金沟屯村吴彦江养鸡场实际经营人为吴树伟(吴彦江之子),现存栏蛋鸡20000只,距离最近人家300米左右,紧邻乡村公路,场内建有90m?的储粪池,产生的鸡粪放入储粪池中,未发现鸡粪露天堆放现象,路边有异味;李东生养猪场现存栏基础母猪200头,距离最近人家100米左右,建有污水收集池两个200m?,贮粪池两个500m?,有铲车和抽粪车,产生的猪粪放入储粪池中,未发现猪粪随意排放现象,粪池露天未加盖;周建国牛场现存栏肉牛120头,紧邻农户住宅,饲养方式为开放式饲养,粪便没有及时清理。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金沟屯镇政府对吴树伟、李东升、周建国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吴彦江养鸡场加强日常消毒、灭蝇、除臭工作,减少异味;责令李东生养猪场及时清理污水粪便,并把粪池苫盖,加强厂区消毒、卫生;责令周建国牛场及时清理粪便,加强灭蝇、除臭工作,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三个养殖户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向三个养殖户宣传了粪污环保处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其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厂区环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消毒、灭蝇、除臭等工作,降低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已完成
5CD0725滦平县长山峪镇尹家沟外鸡粪处理场,距离京承高速50米。异味较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下雨天全部不经处理流入河套。滦平县短信畜禽养殖该问题与CD0372重复举报。信访人所反映的鸡粪厂实际是一家有机肥厂,名为河北丰泰民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何守正。该企业实际位于滦平县长山峪镇长山峪村赵南沟内,距离尹家沟村480米。企业《年产6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4年9月9日经滦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滦环监管〔2014〕339号);2016年5月25日通过滦平县环境保护局验收(滦环验〔2014〕024号);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824MA084E4260001Y,有效期:2019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企业2020年5月28日委托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验报告》显示该企业无组织排放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未检出。
现场检查时,企业发酵床内存有蘑菇渣和鸡粪的混合料约90吨,蘑菇渣和鸡粪的混合比例为3:1,因翻抛机电缆损坏不能翻抛,企业采取每天喷洒除臭剂的方式来消除发酵床内混合料的臭气。企业生产工艺不涉及用水环节,不产生废水。原料棚存的蘑菇渣和成品棚存的成品有机肥均用塑料薄膜完全苫盖。企业原料棚、发酵车间均采取防渗漏措施,原料棚四周设置围堰,建防雨淋棚。因原料棚和成品棚不是全封闭,会导致气味较大。针对此种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7月19日下达《现场监督检查表》,要求该企业将原料棚进行封闭,长山峪镇政府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截止2020年7月30日,该企业已按要求将发酵车间破损处进行了修复,已将原料和成品完全苫盖,原料棚已基本封闭完成,成品棚正在进行封闭施工。
责令企业严格按照县生态环境分局和长山峪镇的整改要求继续落实整改举措,于2020年8月5日前完成对原料棚和成品棚的封闭,在未完成以上整改要求前,禁止生产。整改中
6CD0728滦平县融和岭秀小区4号楼前垃圾处理站,卫生情况极度恶劣,散发出恶臭,小区居民无法开窗子。滦平县短信固废垃圾乱堆乱放融和岭秀小区4号楼前垃圾处理站由滦平融合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清理维护,环卫站负责按时清运垃圾。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垃圾站确实存在散发臭味情况,臭味儿来源主要为周边饭店倾倒厨余垃圾,清运后残留汤水发酵产生气味。县住建局对滦平融合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约谈,一是责令其立即对垃圾站内外进行清扫和消毒、清理污水,于7月30日16点前已清理完成;二是安装配备新污水泵,安排专人每天负责抽水、清扫及消毒工作;三是安装铁艺门,进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外部人员及车辆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四是加强与环卫部门对接,每天定时清运垃圾。县住建局和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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