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平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6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58/2014-00357

 

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滦平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滦平县人民政府          

201446日           

 


滦平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年度责任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确保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分配公平,确保政策落实,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二、总体目标

以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目标,通过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成市政府给我县下达的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0户,新建保障性住房70套,竣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62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入住502套。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棚户区改造。今年确保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328户。其中石头沟门幸福家园棚户区改造93户,2014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果园沟融和岭秀棚户区235户,6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建设,2015年竣工交付使用。同时推进城中村调查摸底及改造工作,将棚户区和城中村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二)落实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政策

1、实行租补分离,分档补贴。今年计划新分配的和今年租赁合同到期的保障性住房,实行市场租金,租金标准由物价部门确定,同时制定住房补贴梯次标准,实行租补分离。

2、继续推进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凡列入本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已经开工的,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未开工的,要抓紧完善各项建设手续,要在430完成土地审批手续,争取6月底前开工建设;今年新谋划保障性住房项目仍以配建为主,凡新出让的住宅建设用地,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5%归政府所有),并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具体配建比例,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确定。未按规定落实配建的项目,不得进行土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等手续。

(三)完善和规范分配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查工作机制,依托民政部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强化对住房保障申请人和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的审查认定工作。落实《关于切实解决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全县保障房实际分配使用情况和需求调查结果,合理确定准入标准,提高分配效率。按照《河北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住房项目铭牌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规范性文件等工作信息,保障社会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继续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严把队伍选取、材料进场、现场控制和竣工验收 "四关" ,严格执行质量管理 "十项制度" ,加强建设、施工、监理等八大质量主体监管。落实施工承包企业预选名录制度,优选施工企业承担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规划选址和户型设计,对交付的住房进行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

(五)强化资金土地支持。确保 "5+1" 规定渠道资金及时足额提取,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利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社保资金、信托等融资工具,鼓励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等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加快项目具体地块落实,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确保及时供地、按时开工。

(六)强化优惠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及时公布税费减免项目及标准,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相关企业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进行项目跟踪审计,规范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建设、运营成本。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强化保障房小区后期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保障房小区社会化物业管理模式,营造保障房小区安全、有序、文明的环境。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各级廉政风险防控职责,重点围绕风险防控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八)抓好 "十三五" 工作谋划。提前谋划 "十三五"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地提出今后几年的目标任务。同时,要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保障形式,合理安排住房保障覆盖面,合理确定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的比重和规模。

(九)做好审计配合。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反馈,并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管,防范问题重复发生。

住房保障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重要内容,住房问题是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职责、开拓思维,创新工作方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把住房保障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附:滦平县201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表


附件

滦平县201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套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计划投资(万元)

融和岭秀公租房

公租房

70

4200

1260

融和岭秀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

235

23795

7139

幸福家园棚户区

城市棚户区

93

8685

2606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