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发布时间: 2020-08-08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环保督察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598433474300

序号受理
编号
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受理方式污染类型热点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理结果问责情况备注
1CL0905滦平县长山峪东福村村西搅拌站,夜间排气,有刺鼻性气味。滦平县来电大气其他经核查,此问题与CL0032为重复举报。所反映的滦平县长山峪东福村村西搅拌站,名为承德弘业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立松。该公司位于滦平县长山峪镇东福村,紧邻101国道,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2018年7月23日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承德市环境保护局滦平县分局审批(滦环评〔2018〕33号),2019年2月19日通过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验收(滦环验〔2019〕9号),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130824MA09BFTW2B002W,有效期:2020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
该企业主要原料为尾矿砂、粉煤灰、石子、矿粉、水泥和水,各种原料通过计量配送混合搅拌成为成品混凝土。企业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噪声,投料、皮带运输工序会产生粉尘,原料和成品运输、投料、搅拌等生产设备会产生噪声,水泥仓、矿粉仓和粉煤灰筒仓均自带布袋除尘设备,投料仓和皮带输送均是封闭作业,厂界设置了隔声屏障。企业2020年4月30日委托承德卓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0.669mg/m?,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昼间最高值54dB(A),夜间最高值45dB(A),均达标排放。该企业不会排气、产生刺激性气体。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该搅拌站已按照2020年7月12日县生态环境分局的要求落实整改举措,及时清扫路面积尘,并加强洒水频次,确保厂区路面清洁,减少扬尘污染;避开敏感时段(22:00-6:00)生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
责令该搅拌站严格按照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落实整改举措,及时清扫路面积尘,并加强洒水频次,确保厂区路面清洁,减少扬尘污染;避开敏感时段(22:00-6:00)生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持续做好各项污染防治举措。已完成
2CL0907滦平县付家店北店子村坤潮发展有限公司在园区内养鸡,将污水排入果园内,散发臭味。距离缪瑞玉家不到100米,影响生活。滦平县来电大气畜禽养殖付家店满族乡北店子村坤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园区内散养鸡1300多只,鹅、鸭等500只,散养的家禽已圈养起来,现场有一供鸭、鹅游泳的水池,水池所在位置距村民住宅不足100米,水池内因有粪便而散发臭味影响村民生活。付家店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坤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在园区内的放养行为,立即对园区进行清理整治,将水池内的污水在3日内清理干净,清理后的水池进行消毒、除臭,不得再进行蓄水;加强日常管理,注意环境卫生,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粪便清理、消毒、灭蝇、除臭等;在养殖过程中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相关规范及环保工作要求,避免污染,切实保证不对附近居民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整改中
3CL0909滦平县苍房南沟相约餐馆排放油烟,没有安置净化设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滦平县来电大气其他滦平县苍房南沟相约餐馆确实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周围居民存在影响。一是县住建局责令相约餐馆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于8月7日,该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二是要求该餐馆对油烟净化设施定期进行维护,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已完成
4CD0775滦平县张百湾镇下洼子村黄营子杏树底下,姜沟门石子厂和姜沟里铁选厂,运输物料,粉尘污染严重。且经常夜间生产,噪音扰民。滦平县短信大气扬尘经核查,信访所反映的滦平县张百湾镇下洼子村黄营子杏树底下的姜沟门石子厂和姜沟里铁选厂,实际为承德中鹏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和黄营子铁矿(刘殿国采点)。
承德中鹏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位于张百湾镇下洼子村黄营子杏树底下,于2017年10月24日经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审批,于2020年7月10日完成自主验收,尚未对固废部分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原料厂内原料采用抑尘网和苫盖措施抑尘,产品全部进入料棚内;在场内地磅房对面堆存少量石子已采取苫盖措施。厂区内和进场道路清扫洒水措施不及时。
黄营子铁矿为群采采区,属于地下开采铁矿无选矿厂,该铁矿位于张百湾镇下洼子村黄营子杏树底下姜沟内,共分为七个采矿点,目前六个采矿点处于停产状态,只有刘玉霞承包刘殿国的采矿点正在做井下工程,现场检查时,刘殿国采矿点未生产,在采矿点外堆存约4000吨从井下工程清理出来的废料,已采取苫盖措施但苫盖不完全,废料堆上存放着已经拆除的破碎设备。进场道路为土路,洒水降尘不及时。县生态环境分局夜间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夜间生产行为。
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承德中鹏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立即对厂区内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及时洒水;按环保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对固废部分进行验收,在未通过验收前禁止生产。责令黄营子铁矿(刘殿国采点)对厂区内道路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苫盖不完全点位立即做到完全苫盖,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噪音扰民。已完成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