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发布时间: 2020-08-11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环保督察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598433747246

序号受理
编号
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受理方式污染类型热点问题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理结果问责情况备注
1CL0937滦平县金沟屯镇下营村11组,承德博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毁了50多亩杨槐树建养羊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滦平县来电其他其他经核查,承德博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滦平县金沟屯镇下营村山沟内,该公司占地不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内,属于非林地,于2014年12月11日取得了设施农用地用地审批手续(滦国土资设农[2014]45号),距离最近人家2公里左右,现存栏羊1200只。
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毁坏杨槐树现象,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粪污外排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现象。

已完成
2CL0942滦平县张百湾镇下洼子村,刘寿永养猪场,将3000多头非洲猪瘟的病死猪私自埋在本村耕地内,未做无公害处理,污染地下水。滦平县来电畜禽养殖经核查,信访所反映的为张百湾镇下洼子村刘秀勇养猪场,刘秀勇将猪场出租给陈峰养猪使用,该养猪场2019年2月 17日发生疑似猪瘟疫病,发病230头,死亡150头,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快报程序,立即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经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当场剖检采样并进行实验室诊断,确诊为猪瘟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圆环病毒混合感染。因此类疫病传染性强,死亡率高,且很难治愈,为保证疫病不再蔓延,经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对该场1260头生猪进行了强制扑杀,并对猪场及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及封锁。由张百湾镇政府负责,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选定下洼子村长龙沟一山沟作为无害化处理地点,该无害化处理地点远离村民居住区、生活饮用水源地,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监督养猪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掩埋法对扑杀猪及死亡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现象。
已完成
3CL0943滦平县长山峪镇西小营村2组,王福来养猪场粪便产生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滦平县来电大气畜禽养殖经核查,王福来猪场位于居民区内,紧邻农户,现存栏生猪50头,每天养殖户对粪污进行清理并运到远离人家的玉米地里进行堆沤发酵,未发现粪污随意外排现象,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长山峪镇政府对养猪户王福来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加强日常除臭、消毒、灭蝇工作,降低对周围居民居住环境的影响,并向其解释粪污环保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其环保意识,要求其做好粪污清理工作,严禁乱排乱放。县农业农村局和长山峪镇政府将对其加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已完成
4CD0795滦平县安乐牛场有两家废塑料加工厂,存在污染。滦平县短信其他其他经核查,位于滦平镇安乐村只有一个废品回收站,名称为滦平县滦平镇淑平废品回收站,该废品回收站2014年9月18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130824MA0AW4XYXM。该废品回收站主要回收塑料瓶并进行破碎处理,破碎成塑料碎片后包装外售,在破碎机破碎塑料瓶过程中需要使用水进行冲洗,该废品回收站建设了沉淀池和导流槽,冲洗废水经破碎机后顺着导流槽返回沉淀池进行循环使用,未发现外排口,沉淀池内碎片捞出后装袋包装外售。
现场堆放物品杂乱,卫生较差,厂区外堆存了部分回收的杂物。
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滦平镇政府责令该废品回收站对厂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厂区外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破碎环节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禁止外排。县生态环境分局和滦平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回收站的日常监管,保证其各项设施正常使用,废水禁止外排。已完成
5CD0797滦平县鑫港B区,巴香石锅鱼附近几个饭店油烟污染严重,气味刺鼻。
滦平县短信大气其他经核查,05鑫港小区B区巴香石锅鱼饭店附近共有餐饮企业8家,分别为巴香石锅鱼、科迪粥城、天爽饺子馆、娜海小吃等,工作人员对这8家餐饮企业进行了逐一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8家餐饮企业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一直在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其中巴香石锅鱼饭店因净化设施老化,净化效果减弱,产生油烟气味较大。一是县住建局和中兴路街道办事处责令巴香石锅鱼限期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8月9日,巴香石锅鱼已更换完毕。二是加大餐饮企业监管力度,要求餐饮企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理维护。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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