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3-04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zfb/1600141311965

一、制定背景
2014年起,商务部与财政部联合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滦平县2015年曾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开展项目建设,由于示范效果较好,2019年滦平县再度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继续开展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更好提升综合示范效应,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驱动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综合示范项目需求制定本级具体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按照国家部委、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和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9〕11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效应,探索农村电商可持续发展机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我县前期(2015年)实施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基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制定意义
国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旨在激活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效应,通过众多免费的公益性农村电商服务,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本方案制定旨在明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公益性服务内容、绩效目标、建设要求等有关内容,指导涉及的各有关政府单位和部门开展项目有关工作,达到巩固提升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效应,探索农村电商可持续发展机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目的。同时,本方案将作为综合示范项目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的主要依据。
四、方案目标
以数字化为引领,以数据为驱动,通过大数据收集与运用,挖掘县域电商发展潜力,巩固提升示范项目,实现“28351”的目标:即打造升级2个县级中心;改造升级80%以上的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三级智慧物流体系;加强电商培训,每年培训各类电商人员5000人次以上;探索至少1种电商助力脱贫、稳定增收模式。
五、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一是加快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加快数字化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为全县有电商需求的企业、合作社、个人提供电商类全面服务;加快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升级改造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让农户享受到优质电商服务和现代化产品;加快智慧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物流配送功能,搭建智慧物流体系,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加大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上行。包括搭建县域农产品网货供应链体系,将普通农产品打造成适合网销的品牌农产品;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培育和孵化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农产品特色品牌,实现网销化;加强农产品品控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引入农产品检测和溯源等体系,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销售的可持续性。
三是开展电商专业培训,带动电商人才创业就业。通过电商公益性培训,提高农村青年、巾帼英雄、普通农户的电商知识水平和电商实操技能,深化电子商务在农村的认知度和使用率;通过为农户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助其稳定增加收入,重点对贫困户(建档立卡户、困难群众)开展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带动创业、就业,保障脱贫成效,巩固脱贫成果。
四是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领航企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中草药)、商贸流通企业、工业生产型企业等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业务;引导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专业大户、创业带头人等利用电子商务从事网上产品营销,扩大销售渠道;鼓励供销、商贸、物流、快递等行业利用现有的网络和站点,向电子商务转型,加快促进传统企业与电商融合。
五是以精准扶贫为向导,探索电商助力脱贫增收新模式。加强电商脱贫增收效应,以促进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和贫困农民创业就业为中心,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细化电商精准扶贫措施,加大贫困村(户)农产品上行和产销对接支持力度,推动电子商务与扶贫增收相衔接,切实增强扶贫成效,探索出可持续、可推广电商精准扶贫新模式。
六是以智慧旅游为抓手,推动电商与旅游融合发展。
滦平县旅游资源丰富,景区、景点建设日臻完善,要结合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建设等内容,通过各类平台宣传滦平旅游资源,积极发展“电商+旅游”、“电商+民宿”、“电商+乡村体验”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结合,推动电子商务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打造出“1-3条”集旅游、观光、休闲、采摘为主题的精品路线,面向京、津消费群体进行推广宣传。
七是探索实施乡村赋能工程,助力电商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通过整合、优选各方社会资源,优先在产业基础好的乡镇建设线乡村赋能组织机构,为农户搭建专为三农提供电商公共服务的乡村赋能体系,以农产品为媒介打通城乡的精准信息通道,让农产品通过社交通道走出乡村,走向全国,带动农村产品线上销售,实现精准上行。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主要分为五个阶段:一是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为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准备阶段,主要做好基础调研和方案制定工作。二是2020年3月—2020年9月为综合示范项目重点实施阶段,工作任务包括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工作;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改造升级工作;搭建数字化物流数据库,建设智慧物流;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搭建农产品数字化供应链体系;开展电商专业培训,带动电商人才创业就业;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智慧旅游为抓手,推动电商与旅游融合发展;探索实施乡村赋能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细化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举措等内容。三是2020年10月为项目验收阶段,项目通过验收及省级抽检和绩效评价。四是2020年10月-2021年1月是巩固运营阶段包括搭建城市产业自媒体平台,宣传推广综合示范经验及成果;打造农村电商自营示范点(乡村赋能),助力乡村振兴和稳固脱贫攻坚成果。五是2021年1月—2021年12月为总结提升与推广阶段,总结综合示范建设的经验教训,并根据具体情况改进、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要求,综合利用全县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监管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严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防范金融风险。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消费健康与权益。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县扶贫等部门定期督导巡查。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同时,继续引进纪检、审计部门开展监督。
(三)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各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高广大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知度。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做好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及时报送、公开电子商务相关政策信息。
(四)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支持
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类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支持,在农村基层冷链物流、农产品网络销售、示范基地及创业孵化等方面予以积极扶持。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开发适应电商发展需求的惠农金融服务产品。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五)健全工作机制,注重经验总结
适时总结电商工作成效及经验,优选电商亮点工作内容及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推广;及时总结电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不足,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健全工作机制。

 

相关政策文件: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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