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财政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 2021-01-1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czj/1611030954692

滦平县财政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滦平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丰富公开内容,注重公开时效,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同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结果运用,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积极向上级部门和网站报送政务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规范建设,逐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严格落实《预算法》、《河北省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在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复政府预算、决算后,20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决算后,20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开。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及时对扶贫产业补贴政策、扶贫资金规模及项目进行全面公示公告,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更加阳光透明,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滦平财政”微信公众号的发布渠道作用,通过宣传各类财政新闻及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涉财民生信息,努力打造“忠诚担当、敬业争先、阳光高效、公正清廉”财政新形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滦平县财政局全年通过县政府信息报送平台和各类报刊杂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条,其中:政府预、决算公开170条;政府采购公开35条;扶贫资金规模及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公示公开49条;财政工作动态类信息18条。滦平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知情权,促进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5

9251.43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0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滦平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决执行“公事公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上看,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还不够不全面,在全方位反映财政工作方面还需要加强;公开渠道还不完善,群众关注度仍然不足;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还不够密切。

六、下步工作

2021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全县及指导各部门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2、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监督考核机制。着力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培训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大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加强解读重大政策,开展交流互动,倾听公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3、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理顺、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栏、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新闻媒体等多渠道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群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