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张唐铁路(滦平段)建设环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05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58/2014-00388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项目部:
  张唐铁路(滦平段)自开工以来,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沿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保障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目前工程按序时进度如期推进。但近段时间以来,张唐铁路沿线阻工事件时有发生,群访群闹现象连续不断,严重破坏了施工环境,影响了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损坏了我县的良好形象。为确保张唐铁路建设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服务大局。张唐铁路建设是国家重点工程,工程浩大,涉及面广,产生的矛盾较多,因此做好协调工作、维护施工环境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以国家利益为重,认真配合施工队伍建设好这项国家重点工程,确保工程进度,实现2015年年底顺利通车的目标。
  二、履职尽责,优化环境。公安机关要切实维护好当地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和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沿线乡镇政府要经常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好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禁村民以任何理由阻工、阻路,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稳定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今后凡发生阻工阻路等事件,必须依法、从快、从严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协调工作不力、征地拆迁工作严重滞后、阻工阻路事件多发的乡镇,县委、县政府将采取行政、纪律及组织等措施予以处理,确保协调工作强力推进。
  三、畅通渠道,加强沟通。对张唐铁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场、村村路、上山便道、排水等各种问题,要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和工程设计加快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也必须通过正当渠道,由县拆迁办、乡镇政府与施工单位协调解决。县拆迁办、乡镇政府、各村要多与施工单位沟通,逐步建立和完善处理问题的正规渠道,进一步推进协调工作的开展。

 

滦平县人民政府       

201455日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