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2-18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thjfj/1640073891795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文件,结合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 

(一)信息公开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地址:滦平县北山新区行政办公区15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314-8585533

传真电话:0314-8581267

邮政编码:068250

)公开范围 

    依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方面: 

    1.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职能领导班子分工及机构设置情况; 

    2.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其他。  

)公开形式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滦平县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 

    ()公开时限 

    凡属于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规定期限外,均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二、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书面或在线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若有可能,可提供该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或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下列渠道: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可采取邮寄、传真等函件方式发至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并在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滦平县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