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县级牵头部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6-22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县级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55864063572
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县级牵头部门的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滦平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