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承德市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7-28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65993804382

 

 

      滦政提字(2022)第19号  B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十五届 次会议 

 0324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林东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全市改进行政大厅五险办理流程的建议”的提案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险系统和税务缴费系统业务没打通,保险系统出完缴费单后不能直接在线上操作缴费,只能去税务窗口缴费,出完税证明的问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社保和医保部门核定后到税务部门缴费,缴费渠道包括税务机关办税窗口、办税自助终端、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只要参保单位在社保和医保系统出具缴费单据后,缴费单位完全可以通过网上单位办理缴费,只是省人社省医保和省税务数据交换有时间延迟,社保医保系统生成缴费数据后,不能立即在网上缴费,等待一段时间后即可网上缴费,自行打印完税证明。

二、关于三险系统更新后,导致缴费单没有公司盖章,只能再把缴费单打印手动盖章,特别是工商系统不稳定,需要在线下窗口办理工伤险核定的问题。

企业可在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承德市)下方政务办电子印章申领模块,自行申领电子印章,该功能为企业提供免费服务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人员增减以及应缴核定等业务系统自动审核后,即可自行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业务回单,无需参保单位到经办大厅提供盖章的纸质材料

三、关于打通保险系统和税务缴费系统,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并联审批,税务缴费系统自动扣款的建议。

社会保险费核定和缴费流程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制定,县级税务机关无法改变,委员提出的经办流程再造问题,需省级解决,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局的规程和经办程序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加强对缴费单位业务指导,让缴费单位尽可能在网上终端办理缴费业务,提高单位的办事效率,减轻参保单位办事成本

对于公共服务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会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予以协调解决

 

   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月28

 

 

领导签发:安国生

联系人及电话:杨率 8580861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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