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陆秀玲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1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676421508900
申请人:陆秀玲
被继承人:郭明华
申请人陆秀玲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高孝于2020年12月9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房院坐落于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巴克什营村金山岭长城河谷鸣泉谷16幢05(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编号00014536)
三、被继承人共有继承人两名,分别是:陈秀玲,郭蕊。根据不动产继承登记具结书明确:上述不动产由陈秀玲继承。除申请人陈秀玲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向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滦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滦平县瓜园村行政审批大厅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314-858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