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1-24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总结信息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tjj/1700812438247

按照市统计局对法治工作有关要求,为加强滦平县统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工作有效落实,更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率,滦平县统计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推进、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各项工作2023年度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研究制定《2023年度法治建设任务清单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并分解到具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分管领导。二是每年定期向县政府汇报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三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动态完善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加强对法治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工作。四是推动常委会、常务会、县委理论中心组等多种形式累计10次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统计法》和2017年以来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约555人次严格落实与滦平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联合制定的《关于将统计法进党校纳入常态化机制的通知》,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加到培训必修内容中,真正形成了进党校常态化机制。今年共计开展统计法入党校2次,培训达398人次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不断提升。五是按省、市局要求,多次选派持有国家执法证人员支持配合省、市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二、深化统计执法检查一是严格落实常态化重点执法检查。由县统计局牵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法检查组,完成对县《承诺书》书中涉及数据修正的103单位(项目)的重点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已立案1起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原则,对1家服务业企业牵头开展1次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对3家企业开展内部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均正常。三是全面落实《滦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文明执法,文书规范归档。

三、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工作。一是研究制定方案。按《2023年滦平县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严肃落实统计普法规划,有序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强化内部学习。先后5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中央和省关于统计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及2017年以来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等。三是开展社会公众普法宣传。9·20推进开放日为契机,在县城中心发放宣传册、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与支持。四是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全覆盖。聚焦重点乡镇、部门、企业,县统计局就统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特别是统计违法案件、固投、工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科研资金投入等重点经济指标共开展13次培训人数达826人次。加大提示力度,防微杜渐,从源头遏制数据造假行为。

四、全面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将专项行动纳入主题教育活动成立了由县统计局局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副职为成员的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对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时间安排、组织保障五大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专项行动的后续开展提供有力遵循。二是强化传达学习推动县级会议集中学习。推动县委县政府建立第一时间学习制度10次以常委会、常务会、县委理论中心组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关于统计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及2017年以来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共约555人次推动部门学习。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以党组或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三是认真自查自纠。各专业对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完成全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做好源头防控。110家“四上”企业已全部可以使用电子台账系统并生成台账。为下一步原始记录、电子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提供了坚实基础,也是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完整、及时的重要一步。10个专业修改并完善了《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和《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实地检查制度,每季度选择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流程不断规范、管控不断强化、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五是全面梳理问题。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分类,认真查找案件查处过程中落实国家统计政令和要求打折扣、责任追究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特别是围绕国家统计督察、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重点抽查反馈意见,查找存在的问题,目前,没有发现问题。六是高效开展专项数据核查。严格按照《滦平县统计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针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消费量、研发投入等重点统计指标进行重点核查。根据核查发现的数据质量等问题,已要求相关企业核实并予以改正。七是严肃追责问责。严肃开展2022年以来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核查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固定在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贸易业等主要经济指标牵头部门,对数据失实负有责任,县政府已进行了通报。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八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配合,建立协调机制。2022年11月30日,与中共滦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和统计局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机制初步形成制定多项刚性制度。推动县两办制定并印发了《滦平县党政领带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研究制定了《滦平县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项制度。

五、严肃开展省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按照省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制定方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狠抓问题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目前,已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工作。

六、积极推进统计信用建设。一是按时向县信用办采集、报送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二是严格落实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有关人员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目前,没有发生此类情况。

七、筑牢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台账”制度全面记录、全程留痕,月度记录、季度汇总,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数据上报问题。

(二)建立法治台账。建立执法检查台账、省统计督查整改任务清单,挂图作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深化统计工作创新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滦平县乡镇部门统计领导小组工作群,全面提升基层统计执行力。

2)将统计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全县考核重点内容。将防惩统计造假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在2023年度滦平县法治建设考核方案中明确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纳入对县直执法部门及乡镇的考核内容。制定《统计工作量化考核评定实施办法》,同时将统计工作列为乡镇、部门人员晋职晋级考察项,全县统计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3)统计信息被采用。一是撰写《滦平县统计局构建“六型机关”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被市统计局信息内网及河北日报客户端采用。二是撰写《滦平县“四步走”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被承德日报、河北日报客户端及承德市统计局信息内网采用。

4)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5月8日-5月12日,利用一周时间,就《统计法》《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四上企业统计进行了全面轮训。二是开展“送法进社区普法人民心”主题志愿服务。4月26日,县统计局联合县网信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在05鑫港广场,为社会公众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 统计条例》等普法传手册,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宣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同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开展“统计普法试点同行”活动。5月26日至5月28日,承德市在滦平县“五经普”试点,县统计局对中兴路街道05鑫港社区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八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如实上报普查数据,不虚报不瞒报,使普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为“五经普”的顺利开展和数据质量的保证奠定了坚实基础。

 

滦平县统计局

2023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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