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8-31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704681741824

一、制定背景

按照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53号)要求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此使用方案。

二、主要内容

1.资金规模。按照“应整则整,应用则用”的原则2023年度我县共计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3项,整合资金250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257万元,省级资金14761万元。

2.项目申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目标,乡镇、相关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建立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2.项目审核。按照建设任务要求,结合资金规模,编制项目,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项目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就业教育培训项目等。

3.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使用方案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主管部门全程监管,在招投标阶段、开工阶段、实施过程中全程跟进并组织阶段性验收。

4.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写出项目竣工报告、自验报告和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

5.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按照批复项目实施计划进度情况拨付资金。


相关政策文件: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平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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