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月(悦))
发布时间: 2025-05-1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47011555511
王月(悦)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滦平县大屯镇东院村宅基地对应的证号为26-27-03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振泉代
2025年5月12日
发布时间: 2025-05-1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47011555511
王月(悦)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滦平县大屯镇东院村宅基地对应的证号为26-27-03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振泉代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