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滦平县张百湾镇张百湾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基层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47192505808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根据1987年7月16日《滦平县宅基地登记表》、滦平县张百湾镇张百湾村村委会证明、刘立忠及其他兄弟姐妹出具的具结书、刘立忠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为滦集建(农宅)字第062399号)和刘德明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滦证字第0156号)等材料可以证实1992年11月19日登记在刘立忠名下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滦集建(农宅)字第062399号)有误,该宗宅基地使用权人应为刘德明(1989年4月去世),登记档案材料为1987年7月16日《滦平县宅基地登记表》。同时,注销1992年11月19日登记在刘立忠名下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滦集建(农宅)字第062399号)。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5年6月4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请刘德明的继承人依法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到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滦平县北山办公新区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102室。联系电话:0314-8587215。
滦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