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征求《滦平县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1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40228021456
滦平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征求《滦平县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冀政发〔2021〕4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承市政字〔2021〕3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激发县内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共同起草了《滦平县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21年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lpbsycc@163.com
2.通信地址: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滦平县滦阳东路119号行政审批局525室,邮编:068250,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方案反馈意见”字样。
滦平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11日
《滦平县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1).doc
滦平县县乡两级实施的河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事项清单(1).xlsx
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1).docx
滦平县县乡两级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事项清单(1).xlsx